先填税务系统里的数。页面默认值适合快速估算;本期申报表、待缴税单或专管员给了明确参数,就按当地实际数字修改。
以下两组数据来自某地区餐饮个体户的真实季度待缴税单,已删除店名、主体名称和地区信息。点一下可把参数带入计算器复核。
按季申报|本期免征额度 45 万元|市区档|个税直接核定率 0.7%
按季申报|本期免征额度 30 万元|市区档|个税直接核定率 0.7%
工具按五条税费逐项计算:
① 增值税:先把含税报送额换成不含税销售额。未超过你填写的本期免征额度时为 0;超过后按全部不含税销售额 × 征收率计算。
② 城市维护建设税:市区、县城/镇、其他地区的原始税率分别常见为 7%、5%、1%,再按六税两费减征比例计算。
③ 教育费附加:默认按增值税 × 3%,再按减征比例计算。
④ 地方教育附加:默认按增值税 × 2%,再按减征比例计算。
⑤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:支持三种口径。税务局直接给了最终核定征收率,就用选定的计税基础 × 该征收率;给了应税所得率,就先核定利润再按五级累进税率计算,并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用现行减半优惠;查账征收则按真实利润估算。
精确到分:本工具先把每个税种分别算到小数点后两位,再将各项相加,能更贴近电子税务局待缴税单。个别地区系统的舍入顺序不同,仍可能出现几分钱差异。
政策依据(2026 年 7 月复核,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按文号核验):
① 小规模纳税人月 10 万元、季 30 万元起征点,以及适用 3% 征收率的多数应税交易减按 1% 征收,依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10 号,适用期为 2026-01-01 至 2027-12-31。
②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,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等“六税两费”减半,依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,适用期至 2027-12-31。
③ 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。
④ 平台报送经营者身份和收入等涉税信息,依据国务院令第 810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5 号。
页面默认参数用于估算;45 万元额度和 0.7% 个税率来自已脱敏案例校准,属于案例参数。当地核定口径请以本期电子税务局信息为准。
税务政策有地区差异,也会随政策调整。免征额度、个税核定方式、附加税减征比例都可能不同。这个工具用于核对和提前准备;申报、补税和缴款请以当地税务机关、专管员和电子税务局的实际口径为准。拿不准时可打 12366 或问专管员。